国戏研究生学术讲座系列之——何玉人《中国少数民族戏剧》

 

何玉人,戏曲研究所研究员。西北大学中文系毕业,先后获得文学硕士,文学博士学位。从事戏剧工作多年,曾担任编辑、记者、研究工作多年。现为中国艺术研究院戏曲研究所戏曲文学研究室主任,曾担任陕西省文艺研究会副秘书长,陕西省文艺理论家协会常务理事,陕西省艺术创作中心评论组成员,曾受聘《陕西日报·秦岭》文艺副刊特约撰稿人。曾出席、当选陕西省省委直属机关第四、第五次党代会代表,出席陕西省文联第一次党代会代表,出席陕西省第一次青年文艺工作者代表大会。

教学工作:

担任博士、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工作和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协助院内、外研究生导师、参与博士生、硕士生的教学、论文开题、论文写作等工作。研究生教学是研究工作之外的一项重要工作,除指导自己所带研究生学习和逐步学会掌握研究方法和作好论文外,还为研究生讲授“中国古典戏曲理论”、“中国戏曲创作论”、“近当代中国戏曲史论”课程。

学术专著:

《戏曲创作理论探寻》(独著,25万字)、《新时期中国戏曲创作概论》(独著,40万字)、《昆曲创作与理论》(合著,30万字)、《20世纪的中国戏剧》(合著)。发表的重要理论文章有:《梨园文化的源流和价值》、《中国戏曲的世纪命题――张庚关于戏曲现代戏的理论》、《中国戏曲发展的历史必然》、《周长赋的历史剧创作》、《创造民族歌剧的辉煌》、《现代化背景下的中国川剧》、《辉煌的五十年――关于“推陈出新,百花齐放”》、《近年来中国戏曲理论问题概述》、《新时期的戏曲创作》、《新编水磨调盘点》、《戏曲现代性刍议》、《藏戏的审美特征》等多篇。

少数民族戏剧是中国戏剧的重要组成部分。现有的中国戏剧史大多都没有涉及少数民族戏剧,这与中国戏剧的实际是不符合的,其实,少数民族戏剧丰富多彩,形态多样。

何玉人老师从以下五个方面做了讲授:

一、    少数民族戏剧概况

少数民族戏剧是指除汉族戏剧以外的中华各民族的戏剧,当然,有些民族并没有戏剧。少数民族戏剧与汉族戏剧有一个基本的共性,这就是,它们都是综合性艺术,都涉及到剧本、表演、音乐、舞蹈和舞美等各个方面。但是,对少数民族戏剧的认识,即对它的概念的界定,对它的称谓、对它的特点的描述和要求,不能用汉族的戏曲来套用,应该符合少数民族艺术的实际,因为少数民族戏剧是在自己的文化土壤上发展起来的。

我国现有近20个少数民族戏剧,它们是:藏戏、白剧、彝剧、傣剧、壮剧、侗戏、苗剧、蒙古剧、毛南戏、维吾尔剧、满族新城戏、仫佬戏、夏剧、花儿剧、唱剧(朝鲜延边)、清戏(佤族)、撒尼剧(彝族)、释比戏(羌族阿坝地区)以及贵阳白纳、乌蒙等地的花灯戏等。我国少数民族戏剧有三种情况:一是形成比较早,历史比较长的,形态比较完整的、如藏戏、壮戏、侗戏、傣剧等;也有形成比较晚,历史比较短,但发展较快的,如白剧、满族新城戏、彝剧等;还有一部分是近些年来在本民族叙事性诗歌或说唱、歌舞的基基础上,融合了新的艺术元素逐渐衍变而来的,形态还不够稳定的,如蒙古剧、苗剧、维吾尔剧、夏剧等。在这些剧种中,有一些因为演出剧目少、音乐和表演艺术还不成熟,艺术积累有限,没有形成稳定的、完整的体系,所以没能够持续发展。即便是以上提到的历史比较长的剧种,发展也是不平衡的。

二、少数民族戏剧的概念和范畴

少数民族戏剧形态比较复杂,长期以来,概念模糊。有人叫少数民族戏曲,也有人叫少数民族戏剧,这是叫法上的不同。从表现形式上讲,同样叫少数民族戏曲,有的戏曲的成分多一些,很多是以歌舞剧的形式出现。一般来说,汉族戏曲的特点在于它的程式性、虚拟性、节奏性、舞台性、综合性等若干要素,是不同于歌剧、舞剧、话剧而有自己完整体系和独特风格的艺术表现形式,所以,通俗的叫法称它为“戏曲”。对于少数民族戏剧的概念,除了不能简单的用汉族戏曲的“模式”套用之外,对于“少数民族戏剧”的提法也不能生搬硬套,叫戏曲,不见得就非有汉族戏曲的一切特征,有些少数民族剧种更多地体现出它的歌、舞、音乐、戏剧的特点,并非完全意义上的“戏曲”,所以,称少数民族戏曲为“少数民族戏剧”也未尝不可以。从戏曲艺术的本质属性上判断,一些少数民族剧种符合“以歌舞演故事”的原则;事实上,无论叫戏剧还是称戏曲并不重要。少数民族戏剧首先应该被看作是一个民族的概念,其次才是它的戏剧艺术形态。

关于少数民族戏剧的概念和范畴,中外戏剧界有许多不同的解释,何玉人老师认为少数民族戏剧的概念和范畴应该包括这样几个方面:1、有少数民族艺术特点的戏剧演出形式;2、由少数民族或汉族剧作家创作的;3、少数民族历史或生活题材;4、少数民族熟悉、热爱、广泛接受、民族化了的包括汉族在内的中外戏剧表现形式和内容。这是从少数民族戏剧发展的客观实践中得出的结论。

三、少数民族戏剧的特性

各少数民族戏剧按照自己的方式,自己的传统去发展、去繁荣创作和演出。允许少数民族戏剧以多元化的艺术表现形式存在。比如,角色不必非得有严格的行当划分,服装不必非得穿戏装,表演即有唱、做、念、打,也可以发挥歌舞的优势以“歌舞演故事”。音乐上采用本民族的音乐形式,如维吾尔剧采用维族木卡姆和维族民歌构成维吾尔剧的基本音乐元素;白剧采用具有悠久传统的音乐形式——吹吹腔和大本曲两大声腔为基础;傣剧采用巫祭祀唱调和傣族民歌、山歌等等。从语言上讲,一般说本民族的语言,有些民族没有语言也有说汉语的,还有两种语言交替使用。

当然,少数民族可以尝试用自己喜欢的形式、唱法、服装、舞台演出形式。许多少数民族戏剧还处于“草创”阶段,对于他们的发展,应该采取宽容的、自由的态度,这样才符合少数民族戏剧艺术从自在走向自为的发展规律。

四、少数民族戏剧剧种

下面给大家讲几个有代表性的剧种。

藏戏:在少数民族戏剧中,藏戏的历史比较长,也比较成熟。藏戏是藏族戏剧的总称。藏戏根据不同的声腔和表演,形成许多风格各异的演出形式。藏戏,叫“阿吉拉姆”,是“仙女”的意思。藏戏是藏族地区普遍流行的以歌舞形式表现故事内容的综合性艺术。相传在8世纪;就有用载歌载舞的形式表演民间或佛经故事的形式被称为藏戏的开端。从成熟期到现在也已经有着600余年的悠久历史。但是,至今保持着原始古朴的风貌。藏戏主要分布在祖国的西部以及西南部的西藏、四川、甘肃、青海、云南等地,藏戏有七大剧种分别是白面具藏戏、蓝面具藏戏、康巴藏戏、安多藏戏、昌都藏戏、嘉绒藏戏、德格藏戏,其中白面具藏戏是各藏戏的母体,历史最为悠久,流传十分广泛,保留了最为原始、质朴、稚拙的艺术风格。

15世纪,藏族封建农奴制经济急剧发展,藏传佛教著名的云游高僧汤东杰布为募集造桥资金,利用已有的民族歌舞、说唱,包括宗教仪式和艺术,以及百艺杂技等众多的表演形式,进行综合性的创造发展,编演佛本生故事和民间传说,逐渐创建形成了最早的戏剧,即白面具藏戏“拉姆拔嘎布”。白面具藏戏是带着白羊皮面具歌舞表演故事的戏剧演出形式。到17世纪,藏戏从宗教仪式中分离出来,得到进一步发展,逐渐形成以唱为主,唱、诵、舞、表、白、技等各有一套初步程式,形成了文学、音乐、舞蹈、美术等,综合性的戏剧形式。后来把民间歌舞及杂技表演融为一体的,形成了完整的戏曲艺术形式。

藏戏的演出演出形式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开场仪式戏。内容主要是祭祀,祈神驱邪,祈求祝福,并介绍剧情。出场人物一般有:甲鲁(王子)二人,温巴(渔夫或者猎人)七人、拉姆(仙女)七人。表演时先是温巴戴着面具又唱又跳,然后甲鲁领着一群仙女出场歌舞,借以介绍演员,讲解正戏的剧情,以招揽观众。第二部分是正戏“雄”。“雄”是正戏,先由戏师,藏语称“温巴格更”用快板韵白介绍故事情节、地点、环境、人物造型、唱词等,然后人物上场。藏戏演出时间长则三天三夜,甚至六七天;短则二三小时,皆由戏师控制决定。第三部分是吉祥收尾仪式,称作“扎西”。“扎西”是藏剧演出结尾时的集体歌舞,主要是祝福吉祥的表演仪式。

藏戏的表演形式是:全体演员不分角色全部出场,围成半圈,轮到自己表演时,即出列表演,其余时间参加伴唱和伴舞。其基本演出格式是:先由戏师介绍一段剧情,然后由一个角色出来演唱一段,然后所有演员共同起舞或表演技巧,依此循环。其演出不分幕和场次,剧情讲解者和伴唱伴舞实际上起着分幕的作用。由于传统剧目一般都是流传上百年,甚至几百年的经典之作,所以大多数观众都熟悉戏中的人物和故事情节。他们观看演出主要是欣赏剧中唱腔、舞蹈和特技等。因情节发展由戏师介绍,剧中人物可专心演唱或表演绝技。通过戏师巧妙安排,一台故事动人、唱腔优美、特技表演扣人心弦,并有同台演员帮腔伴舞的精美艺术形式就展现在观众面前。

藏剧的演出服装、化妆比较简单,表演主要靠面具。西藏和平解放前的藏剧表演在表现底层劳动人民的角色时常在脸上抹糌粑面或锅烟黑。西藏和平解放后,尤其是自治区藏剧团成立后,在人物造型方面曾作过多方面尝试,如将面具上的图案直接搬到脸上,成为一种脸谱;或比照壁画上的人物形象来化装;有时也使用话剧的化装方法。但藏剧自身具有的传统特色人物面具仍保留了下来。在几百年的表演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一种比较固定的程式。

传统藏戏的演出,一般是广场戏。乐器也较简单,打击乐只有一鼓一钹,演出时有一人在旁用快板向观众介绍剧情发展。剧中人道白很少,演员专心致志地吟唱,由于广场演出,演员的唱腔多高昂嘹亮,拖腔也多,粗犷有力。后台一般有帮腔,形式与川剧差不多。

藏戏的音乐形式是:唱腔曲长词短,唱词单句为多,用小鼓小钹伴奏,鼓钹点节奏欢快,表演动作比较活泼,舞蹈动律很强,唱腔和说诵中间时而穿插有模仿动物的鸣叫声。

藏戏的剧目主要是以佛经故事为内容的,有八大藏戏,分别是:《文成公主》《诺桑法王》《朗萨雯蚌》《卓娃桑姆》《苏吉尼玛》《白玛文巴》《顿月顿珠》《智美更美》。解放以后到近些年,藏戏也排演了一些根据现实生活创作的剧目,例如:描写翻身农奴生活的《放农贷》、描写白求恩的《我是一个战士》、《赞普的子孙》等。1959年8月,藏戏《文成公主》进入剧场在舞台上演出,从此结束了藏戏没有舞台演出的历史,使藏戏走上了新的发展道路。

傣剧:傣剧是在本民族民间歌舞的基础上,学习云南花灯,吸收滇剧的剧目、表演和打击乐逐渐发展而来的。傣剧形式比较完整,早在辛亥革命前就有一个30多人的职业班社。傣剧的唱腔以“戏调”为主。表演是在本民族舞蹈的基础上经过提炼,又吸收了京剧、滇剧的表演技巧而形成的。器乐用京剧、滇剧的打击乐伴奏,穿戴京、滇剧中人物的服饰,语言用傣族语言,唱腔用傣剧腔调。由于傣剧的历史相对比较长,历史上有一批知识分子参与翻译、搬演京剧、滇剧的剧目,“汉族戏曲完整的艺术形式和丰富多彩的艺术技巧,满足了傣族人民群众提高本民族戏剧艺术水平的迫切要求”,“更对傣剧的发展起了重大的促进作用”。[1]傣剧有一定的传统积淀,剧目也较为丰富,傣剧剧目有《思南王》、《香发姑娘》、《海喊》等连台本戏;有根据本民族的民间传说和叙事诗改编的,《千瓣莲花》、《红莲宝》等;还有根据汉族章回小说和汉族民间传说、戏曲剧目翻译、改编的大量剧目,如《三国演义》、《封神榜》、《西游记》、《水浒传》、《薛仁贵征东》等等。

白剧:白剧是流行于云南大理地区的少数民族戏曲剧种,是在吹吹腔和曲艺大本曲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所以,它有两种声腔。白剧的历史比较短,大约在1962年白剧的专业剧团“大理白族自治州白剧团”成立。白剧的行当有生旦净丑之分,表演有一套程式和手眼身法步身段,唱词用汉字书写的“山花体”格式。白剧团在多年的艺术实践中一方面整理、发掘传统,创作上演的剧目有:《入社前后》、《全家送礼》、《红色三弦》、《苍山会盟》、《望夫云》、《杜朝选》、《阿盖公主》等。

彝剧:彝剧1958年定名,主要流行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和部分彝族自治县,1984年正式成立楚雄州彝剧团,此前多为业余演出。彝剧是在本民族民间歌舞艺术的基础上受汉族戏曲的影响,逐渐发展而来。音乐人称“山歌体”。表演采用各种“叠脚”等民族舞蹈,没有传统程式,直接将生活中的形体动作规范化、节奏化、艺术化,所以自然、质朴。用语生动、形象。唱腔大小嗓结合使用。常用器乐有笛子、三弦、芦笙等,地方特点和民族色彩浓郁。剧目多取材于现实生活和民间神话传说。代表性剧目有:《半夜羊叫》、《曼嫫与玛若》、《篾独尼闹店》等。

壮剧:壮剧是南路壮剧、北路壮剧、壮族师公戏、富宁壮剧和广南壮剧等壮族戏曲的统称。壮戏的历史相对也比较长,各路壮剧起源发展并不相同,形成于何时很难定论。有生旦净丑行当划分,音乐上有文武场,服装化妆向粤剧靠近,语言运用壮语,传统剧目不仅多,题材范围也很广泛。其中,有以历史演义小说为题材的连台本戏,还有取材于汉族戏曲和民间传说的剧目、表现现实生活的剧目。壮剧的艺术特点很鲜明,在人物性格、风俗习惯、语言运用、舞台处理等方面十分贴近壮族人的审美习惯。

侗戏:侗戏大约有一百六十多年的历史,在少数民族戏曲中算是比较长的剧种之一。早期的侗戏是两人坐唱后发展为走唱。侗戏采取虚实结合的表现方式,没有严格的行当分工;每出戏中都有丑角出现;服装采用生活装;音乐上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腔”。侗戏剧目中有很强的传奇意识和崇高壮美的悲剧精神。

蒙古剧:蒙古剧发端、孕育的历史比较长,但是,发展比较缓慢,各地的创作演出大多在新时期以后才比较活跃,但是,至今还没有完全成熟。蒙古剧有个性化的音乐,在表演上歌、舞、唱并重,具有蒙古族艺术特征。

何老师还分别讲了苗剧、维吾尔剧、满族新城戏、唱剧、仫佬戏、等剧种的形态特征和剧目创作。这些剧种都有自己独特的艺术形式和反映本民族生活题材的剧目。

五、少数民族戏剧创作

少数民族戏曲创作何老师主要讲了新时期以来的作品,她讲到少数民族戏剧创作具有以下特点:

1、以戏剧艺术的审美手法表现不同民族的历史精神,选取中华民族历史画卷中本民族的杰出人物作为描写对象,在描述英雄业绩的的同时,体现民族精神,体现历史精神,这一点是少数民族戏曲创作的特点之一。这样的作品有被誉为新时期以来最好的少数民族戏剧的满族新城戏《铁血女真》;有文武双全、智慧超众、具有远见卓识的杰出领袖的蒙古剧《满都海斯琴》、第一个写入正史的壮族女英雄壮剧《瓦氏夫人》、为统一六诏做出贡献的白剧《白洁夫人》,以及黔剧《奢香夫人》、藏剧《汤东杰布》、壮剧《歌王》等。何老师还分别从创作观念、创作方法、艺术特点以及这些剧目对于剧种建设的重要作用等方面做了讲述。

2、少数民族戏曲创作的题材视角有了历史性的突破和转移,创作题材的新开拓,是新时期以来少数民族戏曲创作的审美视野更加开阔。何老师结合藏戏《智美更登》、壮剧《螺蛳姑娘》、白剧《望夫云》、布依剧《故乡人》、彝剧《疯娘》、藏剧《金色黎明》等讲述了从过去创作的虚无、玄妙走向现在的真实,从神话传说走向鲜活的生活现实,将现代人对生活的憧憬,对艺术的把握形象的展现在舞台上,这是少数民族戏剧历史性的进步。

3、用民族的、开放的、独创的艺术方法呈现少数民族戏曲的艺术特质。少数民族戏曲与汉族戏曲有很大的不同,呈现出自身的一些特点,除风俗人情、生活方式、宗教信仰不同外,在艺术形式上也有不同。表演有很强的民族民间艺术形态,在语言、服装、场景、演出方式、演出体制等都有所不同。如,蒙古剧《满都海斯琴》的特点是以歌言声,以舞传情;在语言的运用上,无论是唱词还是宾白,全部采用母语,是语言美得到充分发挥。在音乐、唱腔上采用了曲牌、好来宝和被称为世界声乐奇观的“呼麦”唱法。维吾尔剧《艾力甫与赛乃姆》的音乐主要由十二木卡姆和民间音乐组成,具有独特的维族风情。维吾尔剧没有程式,用舞蹈表达戏剧场面和人物的内心世界,鼓乐欢腾喧闹,将戏剧推向高潮。由此,使维吾尔剧具备自身独特的文化品位。少数民族戏剧演出时大多身穿本民族的盛装,或者是经过美化了的生活服装,如,京剧《凤氏彝兰》虽然是京剧,但彝兰等人穿戴的是彝族的民族服装。蒙古剧《满都海斯琴》、藏戏《意乐仙女》、白剧《阿盖公主》、桂剧《瑶妃传奇》、壮剧《瓦氏夫人》等剧中都是民族服装。

从以上剧目的创作演出中可以看到,许多少数民族戏曲,既无程式,也无行当,更无严格的体制。还有一些少数民族戏曲虽然在尽力靠近戏曲,但是,它毕竟还不是戏曲,从一定程度上讲,少数民族戏剧更接近民族歌舞剧的形式,形式上的宽容、开放,会给少数民族戏剧发展提供一个更大的发展空间。